• 被微博屏蔽
    用户头像

    埃玛Emma

    未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未经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就限制了人身自由长达一年之久,宪法如同虚设,我也是醉了。 //@大案: [话筒]//@徐昕: 问责 //@昕静自然好: 此案警方口中的的所谓“被害人”到底是谁? //@王天定:
    #不予起诉#昨天,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宣布我不符合公诉条件,不予起诉。接下来,我有权就被羁押346天提起国家赔偿申请。检方还归还了我被扣押的两台电脑、两部手机和8个采访本——北京警方为我组成的百人专案组利用我的这些采访本去到我十年八年前的新闻采访对象那里,问我去采访,他们有没有给钱。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