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甫律师: 痞子做派,无耻至极!//@律师王兴: 这可是典型的职务行为,记者们还不关注还不发声,说不定你们这行会抢在律师前面死翘翘。//@周泽律师: 以后记者采访一定要发公函,由对方书面回答问题,并加盖公章以示情况属实。不能私下打听。这样,记者就不会后悔自己的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