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要以宪法为核心甚喜,但细思极恐,宪法是可以修改的,是可以变的!修改解释权在全国人大,而全国人大代表中官僚资本家及所谓“精英”等占了大多数,工人农民等普通人只是少数派,已经被边缘化。任何法律都是有阶级性的,什么阶级占了主导地位必然制定出为他们服务的法律。难道是黄鼠狼给鸡拜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