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迎:法律必须符合天理】如果我们仅仅认为,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就是法治国家,我认为这样的“法治”国家可能和秦始皇的“法制”没有什么不同,充其量只能称之为“国家法治”,不能算作“法治国家”。而古代儒家是把天理放在第一位的,也就是所有的法律必须符合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