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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中院

    【新疆莎车“7·28”严重暴恐案一审宣判】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莎车县“7·28”严重暴恐袭击案部分被告人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放火罪、绑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12人死刑15人死缓。
    【新疆莎车“7·28”严重暴恐案一审宣判】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莎车县“7·28”严重暴恐袭击案部分被告人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放火罪、绑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12人死刑15人死缓。🔗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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