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广东政法

    转发微博
    【四部门发布通告 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首】今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通告,今日起至12月1日,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如投案,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从严惩处。中央纪委: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都要一追到底!(央视记者刘珺)
    1. 微博附图
    转发 399评论 23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