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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学人
10 years ago
周其仁:有点意思,上文所辩“不给农民权利”之高论,立论基点是“给了权利将损害农民利益”。本周要辩的,则是给了农民土地入市权,农民得益过多!
@中国经济学人
10 years ago
今天
@中国经济学人
公众平台发布周其仁文章《辨“土地涨价要归公”》,请回复“土地涨价”收看。公众号:economist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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