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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辉新

    这位「大」律师是谁?//@董大23: 这是中国律师的悲哀,天天喊人权喊自由,但一旦涉及到隐私权这种最关乎人权和自由的概念,没几个能找的到北。
    湖南一对官员夫妻,晚间驾车游览,触景生情,在私家车内亲热,被人偷拍传上网。竟然有北京某律师大言不惭,言之凿凿曰“因发生地为公共场所,故拍摄照片上传网络,就不存在侵犯隐私的问题”。实在是为此律师汗颜,据此说来,地铁偷拍裙底之事当是合法的了?真是狗掀门帘子—全靠一张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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