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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马相龙律师

    生活日报3月21日讯 家住东营的周先生去年12月在济南市济阳县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车在济阳县秉鸿停车场停放43天。今年2月份他到停车场取车,被告知要收1247元停车管理费。周先生质疑,这个费用不应该让当事人掏腰包。律师认为,根据国家法律,肇事车辆的停车费用,应该由行政部门负责。🔗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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