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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报

    不在城管遇害的5·16纪念,而在杀人犯被执行死刑的9·25纪念?//@无敌饼干姐: 既然是三个受害人,你单独拿一个杀人犯的名字当导语是为啥?//@财新网: 很多网友误解了,财新网在此纪念的是一个在中国法律进程中的具有标志意义的事件,而非这个案件中任何一位具体当事人。在这起案件中有三名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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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念日#【夏俊峰被执行死刑】2009年5月16日,辽宁省沈阳市个体商贩夏俊峰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后,持刀猛刺城管执法人员,导致2人死亡、1人重伤。经两审判决,认定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2013年9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夏俊峰被执行死刑。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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