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律师王学明 的博文【关于侯鹏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 律师意见书】:"@湖南公安 @常德政府网站 @常德禁毒 @湖南检察 @公安部刑侦局 @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 @法制日报 @稥港報社"查看原文: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