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胜海: 陪法官睡觉的女律师还有多少?//@马跃成: 中纪委公告了?//@老罗的微博: 冤案应该不少。//@民间治堵人陈哲宏: //@自由的独角兽: //@天公堂V: @财经砖家: 杂种//@法治声音: 司法败类[弱]
麦崇楷,原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是国内较早享受“通奸”待遇的高官。他先后和两名女律师及下属单位女干部长期通奸,连其儿子麦永成都感叹“我父亲玩女人玩疯了”。省高院附近曾经出现过“打倒嫖客麦崇楷”、“打倒贪官麦崇楷”的标语。估计女律师“陪睡”也是从那时兴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