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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蒙冤法官

    可鄙!青岛市中院!错案须经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再审改判。我依法审理的一批离婚、借贷等调解案件,因发现新证据对其中部分再审改判,对此法官无责。但因涉及地方政府房屋拆迁利益,青岛市中院以“服务大局”司法谬论践踏法律、迫害法官,认定我审理案件是滥用职权犯罪,判刑四年影响十分恶劣。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