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大法官先生,别整那么多口号,我们听烦了!来,你别用八股式判决说“辩护人的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你亲自把这个上诉状的每条上诉意见有理有据的都驳倒,然后昭告天下,我就心服口服!我是个小老百姓,但就是要跟你叫这个板,敢接受挑战吗?48小时转发不过500次,我将删帖,免得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