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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微关注# 近几日,一条2014至2015年度取暖费调整的消息在网络上传播。这条传播的消息称:取暖费每平米由22.5元调整为17元,供暖期从10月25日至3月25日。乌市供热办工作人员表示,这一消息纯属传谣,供热部门未接到有关调整取暖费和采暖期的文件。市民不要轻信。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