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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市公务员朱国瑜

    恳请高州法院切莫以20年诉讼期已过为由制造冤案。1994年3月8日,高州国土局将大潮镇大潮村委会70年代借给大潮供销社使用的3700平方米集体土地,弄虚作假地给该社违法颁发了土地使用证:审批表上二梁、一陆的姓名被人假冒,土地面积、调查和审批日期均被涂改,两个公章早已作废,登记卡无填写人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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