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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律师张凯

    驻郑州三看检察室来电,对8月7日控告问题答复如下:一,办案单位确实前一天预约过提审,只是没去,48小时内安排并不违法,检察室只能纠正看守所违法行为;二,对于李燕军不能消费问题,现已解决;三,扇耳光事件,看守所认为不是殴打,是教被监管人员守规矩。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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