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医疗律师刘晔

    律师话医1087:有医生问,产妇大出血情况急,需切除子宫才能保命,丈夫和娘家人意见不一致时,由谁签字? 1、清醒时应由本人签署;2、本人亦可委托他人签署;3、情况紧急,本人不及签、亦未委托他人,近亲属意见不一时,则医生应在有权签署的近亲属如丈夫、娘家父母中选择有利于产妇病情的人签署。
    展开全文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