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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系正义

    @張维玉律师 苏州虎丘区浒关开发区虞金华,房屋被裁决后十天内就诉向法院,法院不立案无裁定。被东渚镇政府违法强拆五年多,连年向法院诉讼和上访都无果,东渚政府将我非法拘禁,摧残得我患“房颤"症。现收到东渚政府《受理告知单》。请问:被告有权受理他自己作的行政案吗?法院何用?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