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书庆律师所谓扰乱单位秩序案的情况说明#我没有任何违法之处,首先我不认为我有闯岗的事实,至于不听门卫的劝阻,是因为他干涉了刑诉法保障的律师正当会见权,如果一个律师会见当事人,在门岗处要查验三证而且还要经过领导的批准,这无异于加重了行政相对人的负担。我无义务配合🔗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