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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经贸大学法律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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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对金融机构发放首套房贷款给予补贴】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居民家庭在四川省行政辖区内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提供贷款,且贷款利率不超过(含)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按金融机构实际发放符合条件贷款金额的3%给予财政补助。🔗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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