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中亚学家老荒

    王大豪:长期以来,由于“新疆特殊”的意识根深蒂固,处理新疆群体性事件不是依法处理,而是“法外处理”为原则,使民众普遍受到了“法不责众”的“法制教育”,对法律没有敬畏,导致很多人喜欢抱团犯罪,参与的人越多,胆越大,感觉越安全,毫无罪恶感。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