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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府法发

    【小獬豸说法:解读上海基层食品安全的管理规范13】建立健全发现报告机制。居(村)民委员会要掌握辖区内食品安全动态,发现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或者其他从事违法食品生产、销售、仓储、餐饮活动的,要立即报告所在地街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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