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临海法宣

    【新规速递】市人大常委会下周即将审议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中2条法案对上位法进行了细化。了解到,今后上海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内衣等商品将不适用于网购的7天无理由退货范畴,并且明确7天无理由退货必须“不污不损且不影响再次销售”。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