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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乌市高温津贴6月至9月发放】依据新疆《关于企业高温津贴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乌市高温津贴支付标准为不低于70元/月,支付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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