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律师冯延强

    回复@王敬存: 您太谦虚。我认为刑事案件的司法机关是侦查、审查、审判机关,看守所不是刑事司法机关。至于其作为行政诉讼主体,青石律师的新浪博客中有案例。
    #郑州刘地伟#案现在的情况是,因为荥阳看守所拒绝辩护人会见刘地伟、郑州市公安局拒不向辩护人告知主要案情,所以辩护人无法正常履行辩护职责,被迫对荥阳市看守所提起诉讼,对郑州市公安局十八里河分局提起控告。希望有一个法治的结果。起诉状http://t.cn/RvBM9oN,控告书🔗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49评论 15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