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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律师刘晔

    法院不应引用《道交法》而应引用《民事诉讼法》对抗交警的扣车行为。因为法院查封车辆的上路不是《道交法》规定的行驶行为而是诉讼法规定的保全行为。法院的裁定书相当于行驶证,无需再提供上路许可登记。但驾驶证应提供,因驾驶证与行驶证不同,不能以裁定书代替。 我分享了🔗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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