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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12333

    【最新政策】#工伤#2014年7月1日起调整工伤人员护理费啦!调整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调整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2897元的,调整到2897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2317元的,调整到2317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1738元的,调整到17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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