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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芳卿

    “禁止新闻记者和记者站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开展批评报道”有通报违规单位语境,批评报道本就必须经单位同意才能刊发,不经单位同意的采访稿无法刊发,发在他处已非记者职务行为,因此,总局意在限制借媒体名义打着批评报道旗号的“私自”采访行为,防的是新闻敲诈。这没错。别跑题和借题发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