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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国国家旅游局

    #签证信息# 有的申请德国申根签证的朋友不理解“旅行费用”的概念,根据《签证法》第21条第3b款,只有签证申请人有经济能力支付其在申根区逗留及从申根区出境的费用,才能向其签发签证。旅行费用的承担情况原则上有三种可能:旅行者的工作单位承担费用;邀请人或第三方承担费用;申请人自己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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