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韶涵 3年前宣布與唱片公司福茂唱片終止合約,之後加盟美妙音樂,引起前東家不滿,認定張韶涵是違約行為,提告並求償3465萬元。27日判決出爐,認為張韶涵有權主動解約,僅需要歸還當初青田付給她的4萬元酬勞,。對此她的妹妹兼經紀人張韶軒表示:「對於判決感到滿意,感謝法官還了張韶涵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