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少枫案二审辩护词#2(Ⅱ)本案上诉人关少枫被羁押于丹东市五龙背检察官培训中心的行为属于非法拘禁,2013-3-12丹东市检察院将指定管辖交元宝区检察院之前,其根本没有管辖权。通过非法拘禁、违反管辖权取得的口供属于非法证据,依法应当排除…(详见下图)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