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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色公安

    【“广西一号传销大案”一审判决 百名被告获刑】“广西一号传销大案”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系列案,27日在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118名被告人均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10年至1年7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被处以人民币20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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