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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建华律师

    北京市律师协会不准律师在依法公开审判的案件中公开判决书未生效的辩护词,违反审判公开的《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既然审判公开,当然包括质证的证据信息公开,律师辩护公开,也当然包括辩护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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