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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贵云律师

    【北京律协:禁止律师发布辩护词等案件信息】《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第9号规范执业指引》第八条:“在判决生效之前,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利用包括微博、博客在内的各种方式公开案卷材料、辩护词、代理词,或者向无关人员泄露办案信息 我在这里:🔗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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