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评论: //@律师庞琨: 让一百个律师去为王全平辩护,一个个轮着去会见他//@乱柳村夫: //@崔小平律师: 我操!刑拘?你妈的有法律常识吗???//@曾维昶律师: 同意这个观点,所以转发!
广东律师王全平因为在自己的小车上写下讥讽官员不公开财产的标语,被北京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拘。仔细一想,王律师的寻衅滋事,是对官僚腐败集团的“挑衅”,是对不敢公布财产官员的“起哄”,是对落后制度的挞伐。对一个毫无执政伦理政党的“寻衅滋事”,不是犯罪,是勇敢挑战强权与腐败的公义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