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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法之声

    #以案说法#【车辆年检合格但未处理违章 应否发给检验合格标志】2013年5月,李某的小轿车经年检合格,但市交警支队却以李某此前有多起违章未处理为由,拒绝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其依据是《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要求李某处理完违章后再向其发合格标志。李某遂向法院起诉。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