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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克生律师

    【通过民事审判进行征地拆迁之二】淮南市八公山法院的荒唐判案:朱守珍、孙淑霞承包朱岗村荒山地五十年,现某公司征地,在未对使用权人补偿、土地未交付的情况下,国土局发证,某公司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排除妨害,使用权人还要赔偿征地公司损失三万元… 我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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