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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直播】#刑法学答疑#梁教授的意见是:该问题的前提:无犯罪预备是不成立的,很多寻衅滋事都是有准备的。另外无论是否预先准备工具,即无论是先准备好工具还是一时兴起,都构成该罪。盗窃司法解释对凶器的规定不适用于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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