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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邕宁区法院

    #案件快递#【乱用私刑不可取,打死小偷亦判刑】被告人邕宁区百济乡红星村的梁泽某等七村民在抓获到村偷狗的归某海、归某计后,没有及时扭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而是私自将其捆绑并殴打,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邕宁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七人5-10年不等有期徒刑,共同向受害人家属赔付各项经济损失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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