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内蒙古综合新闻网

    【内蒙古将对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城市负责人追责】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今年起,对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且环境质量连续两年下降的城市,将依法依纪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网页链接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