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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难

    微信上看到师兄们在聊许案,大家都觉得应公开发表详细中肯,具有法律品质的辩护意见。我也很赞同,联想到加缪所说的反抗者的悖论,以及他所指出的具有高度审美特性的出路。我以为,在审美式反抗之外,还有一条道路:运用法律的智慧和技艺进行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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