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快讯#2014年1月26日上 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 被告人许志永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志永构成聚 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依法判处许 志永有期徒刑四年。评:他的四年,也是他们最后的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