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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峰之窗

    赤峰中心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通告》规定除夕和正月初一不限时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除法定节日和正月初二至初五、元宵节可以在规定时段内燃放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允许燃放时段应在各广场、沿河橡胶坝空地、居民区空旷地带燃放。同时,举报电话:8821269,如有违反有关规定将依法予以处理。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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