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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血液中心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修订后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民累计献血400毫升可终身免费用血,父母、配偶及子女享用血优待。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凭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等。详情清戳🔗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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