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黄璞琳

    《未注册地理标志可在争议程序中获得保护——第3023790号湘莲XIANGLIAN及图商标争议案评析》http://t.cn/8ku6UgI:“湘莲”称谓自南朝沿用至今,早已形成与其产地湖南相对应的关系,符合《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地理标志的认定条件,可以认定为莲子商品的一种地理标志。查看全文>>
    展开全文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