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实现司法的独立性,除了在财政上去地方化以外,还必须在管理上去行政化。法院系统每年召开的各种条线会议、工作会议、总结表彰会议,是行政化的典型表现。会议充斥着官阶大小,弥漫着权力气息,与审判权应有的独立品性格格不入。。。司法去行政化,应从取消法院各类会议开始。@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