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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伟民律师

    随意给他人拍照,是侵权行为: 随意给他人拍照,是侵权行为 2013年12月6日上午,我接受北京广播电台《警法在线》栏目邀请,对“ 妇女讹诈老外事件,拍照者道歉诚意不够”进行点评。12月3日上午...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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