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平律师: 为共和辩护!社会社会,结社和集会,无结社集会的地方无社会!//@蒙冤警察董才: @蒙冤警察桑殿鹏 @含冤法官金林响 @蒙冤老警 @蒙冤警察166 @蒙冤干警何中华 @蒙冤警察霍朝选 @蒙冤警察马新丽 @蒙冤警察 @蒙冤民警刘勇 //@王磊律师V: 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辩护。
【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辩护】后天,江西新余,我将与@小斯在江西 @杨学林律师 @张培鸿 @律坛怪侠杨金柱 @浦律师在山顶 共同为一起"非法集会"案件辩护。这场辩护,实际上是为我们自己辩护,也是为每一个公民辩护。这是律师们自带干粮参与本案辩护的唯一理由。据悉,几位被告人的前任辩护人也将到场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