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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yond-the-sea

    幸好没有可以判人死刑的”秘密”规定,否则不小心触犯了被处决都不明白[衰]//@jlijames: [吃惊]这个严重违法了吧。貌似我们缺少对于公权力违法的制裁机制 //@杨学林律师: 这个太可怕了。
    江苏省公安厅的这个可以法外随意限制人身自由秘密文件,大家一定要好好给宣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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